今年以來,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建議統計表
(一)建議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文 件 名 稱 | 文號及“三統一”編號 | 公布機關及日期 | 施行日期 | 有效期 | 廢止理由或者依據 |
《關于印發招遠市市管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 | 招政發〔2011〕44號
| 招遠市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 | 2011年7月1日 | 無 | 2020年5月24日出臺《關于印發招遠市市屬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舊文件同時廢止。 |
招遠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監督管理的意見 | 招政發〔2014〕57號
| 招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16日 | 2014年6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到期 |
招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地稅局和鹽務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決定 | 招政發〔2015〕10號 | 招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30日 | 原地稅局已與原國稅局合并,行政審批事項已變更 | ||
《招遠市森林防火管理規定》 | 招遠人民政府令第3號 | 招遠市人民政府2014.02.12 | 2014.02.12 | 2018.02.12 | 有效期已過 |
《關于印發招遠市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 招政辦發〔2019〕12號 | 招遠市人民政府2019.10.9 | 2019.10.9 | 5 | 上級文件已廢止 |
(二)建議修改規范性文件目錄
文 件 名 稱 | 文號及“三統一”編號 | 公布機關及日期 | 施行日期 | 有效期 | 修改理由或者依據 |
招遠市醫療救助辦法 | 招政辦發〔2015〕34號 | 招遠市衛生健康局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9月18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鑒于當前疫情及社會發展形勢,2016年制定的《醫療救助方案》中的部分條款已不能夠滿足當前醫療救助的實際需求,所以需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對原有的《醫療救助方案》做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