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關于扶持工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招政發〔2022〕9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集團公司:
《關于扶持工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招遠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扶持工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打造現代金都”發展思路,努力推進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確保全市工業“十四五”期間實現“規模效益雙倍增”總目標,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黃金立市、工業強市”理念不動搖,以新舊動能轉換為抓手,做好“企業培育、科技創新、數字賦能、優化環境”四篇文章,努力實現擴大總量、升級存量、提升質量,全力推動全市工業走在煙臺和全省工業強市前列。
二、發展目標
聚力實施“5+4”產業固本育新工程,“5”即五大傳統產業,“4”即四個新興產業。大力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到2025年,力爭黃金、輪胎及汽車零部件、電子材料、食品加工、機械加工五大傳統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800億元規模,實現老樹開新花。全力推進新興產業培育扶持,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裝備、生物醫藥、尾礦資源利用、新材料四大新興產業營業收入達到200億元規模,實現新芽扎深根。
聚力實施“2133”企業跨越發展工程,到2025年,力爭全市工業營業收入突破2000億元,工業總量實現翻番。培育工業營業收入過千億元以上企業1戶,百億元企業3戶,十億元企業30戶。
三、支持政策
(一)促進企業規模膨脹
1.鼓勵骨干企業進位爭先。對企業(集團)工業營業收入新晉級1000億元、100億元和30億元的企業(集團),對其主要負責人分別授予“招遠市功勛企業家”“招遠市杰出企業家”和“招遠市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對企業(集團)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集團)工業營業收入新晉級10億元的獎勵20萬元。
2.打造國內外知名企業。對首次入選“山東省100強”“中國500強”“世界500強”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40萬元、80萬元、24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電子信息百強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3.全力推動企業“小升規”。到2025年,力爭新培育規上工業企業40戶以上。對由規下首次升為規上的工業企業,按照《招遠市市場主體培育扶持辦法》進行獎勵。
4.大力培育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完善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培育機制,強化精準幫扶。對列入國家級獨角獸、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省級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專精特新企業,煙臺市級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相關稱號的,按照《招遠市市場主體培育扶持辦法》給予獎勵。
5.支持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強化精準指導和跟蹤服務,鼓勵支持工業企業對接資本市場不同板塊。對在境內外主要資本市場上市企業按照我市支持企業上市的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二)加快科技創新步伐
6.實施“技術改造倍增計劃”。對實施技術改造并達到一定標準的制造業企業,執行《關于加大工業技術改造力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政策(試行)》(招政字〔2021〕18號)。
7.鼓勵企業可持續發展。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節點,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制造工程,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經濟示范園、企業等)稱號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8.強化科技型企業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4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煙臺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200萬、100萬元補助。對與產業發展關聯度高,由我市工業企業新承建的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高端研發機構、技術創新中心、各類示范企業(基地、平臺、項目)、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牽頭建設單位240萬元和40萬元資金補助。對首次獲得院士工作站、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等各類科創平臺的企業,按國家、省級、煙臺級分別給予40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煙臺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煙臺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9.鼓勵新興產業發展,支持裝備制造。鼓勵引進和發展新能源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制造等新興產業項目,此類項目同等享受我市雙招雙引、生物醫藥產業等扶持政策,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方向和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支持方向且生產性設備投入300萬元(含)以上的此類新上或技術改造單個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5%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0.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鼓勵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積極研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經國家和省認定的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按照首次銷售后1年內產品實際銷售總額的30%,分別給予最高80萬元、40萬元獎勵。
11.支持企業進行發明創造。對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的企業,按照官方規定費用的50%進行補助,發明專利每件不超過2000元。對當年授權發明專利3件(含3件)以上的、5件(含5件)以上的、8件(含8件)以上的、10件(含10件)以上的單位分別給予5000元、10000元、15000元、25000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獎勵50萬、15萬元。對獲得山東省專利獎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50萬、15萬、5萬元、2萬元。
(三)深入推進數字賦能
12.支持企業邁上“云端”。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工業發展融合,引導企業積極參與“企業上云”“設備上云”,落實“云服務券”財政補貼制度。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試點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
13.深化工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推廣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示范企業、應用場景、解決方案、典型案例,分別給予160萬元、40萬元獎勵;對整生產線、整車間、整工廠智能化改造項目,分別給予設備投資(含軟件)10%的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國家認定的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160萬元、4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煙臺級智能化改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抓實營商環境優化
14.推進未來之星培養工程。每年遴選部分優秀青年企業家,進行全市表彰,組織其到省內外著名高校、專業機構、企業考察學習,享受我市免費紅色教育、查體等待遇,厚植招遠本地企業家土壤。
15.加強人才引進培養。鼓勵企業大力引進我市緊缺產業人才,對在推動工業企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給予相應獎勵。鼓勵用人單位打破地域、身份、人事關系等剛性制約,柔性引進海內外專家智力資源,給予相應補貼。
16.健全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機制。對新認定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在享受上級政策的基礎上,給予20 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 萬元的資金支持。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一次性給予最高160萬元、80萬元獎勵。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政策,探索對新設立的“四新經濟”市場主體給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內不觸碰安全底線的輕微違法行為,采用柔性監管方式,引導和督促企業依法經營。
17.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規的前提下,每年籌集一定數量資金印發消費券,鼓勵居民消費工業產品(比如:輪胎、紡織、蛋白食品、粉絲等);鼓勵企業就近采購原材物料,降低物流成本,促進產業上下游緊密聯系、高效對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業強市領導機制,由招遠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統籌協調,構建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立足發展大局,強化責任意識,發揮職能作用,狠抓落實推進。
(二)完善兌現機制。每年年底由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負責,采取企業申報、部門把關、領導小組審核的方式,對達到相關條件的事項給予兌現。相關獎勵事項如與我市已出臺的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獎勵,同一事項不重復獎勵。獎勵額度包括上級政策確定的需由地方負擔的部分,實行差額補助。上述獎金除有明確使用規定的外,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有功人員個人進行獎勵。對弄虛作假、出現嚴重安全事故、環保違規、誠信問題的企業取消獎勵。使用我市礦山資源的項目不享受上述政策。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招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