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提高街道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維護街道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煙臺街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泉山街道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組織應對街道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等內容,指導街道突發事件的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資源保障以及恢復重建等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則
應對突發事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預防第一、預防和救助相結合,快速反應、高效應對,科技支撐、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則。
(四)事件分類分級
1.突發事件分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嚴重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輿情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2.突發事件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高到低一般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各類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在相應街道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應予以明確。各類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及分類分級簡要情況應當納入相應專項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體系
泉山辦事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泉山街道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泉山街道政府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泉山街道政府負責制定,經泉山街道辦公會議及泉山街道黨委擴大會議通過后實施。
2.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泉山街道政府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泉山街道黨委政府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預案。應急保障預案是泉山街道政府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泉山街道黨委政府批準后實施。
4.泉山街道地方應急預案。是指村、社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各村、社區要在泉山街道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并報泉山街道政府備案。泉山街道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并報泉山街道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泉山街道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泉山街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泉山街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泉山街道辦主任擔任;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其他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組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組長和成員按照各自業務分工和職責在泉山街道政府突發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協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理有關應急管理、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2.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突發共公共事件發生后的應急組織和傳達相關指令;
(3)負責組織泉山街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修改、審定、發布、修訂等工作;
(4)負責抓好泉山街道的應急重大項目建設,并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事件超出泉山街道應急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并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事件工作中協調與街道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聯系;
(7)部署和總結泉山街道年度應急管理工作。
(8)整合全街道各專項突發事件處置資源,建立健全各專項突發事件分支牽頭指揮部門,規范完善其職能,強化其作用,形成統籌安排,協調一致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二)辦事機構
1.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應急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相關站辦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日常應急管理等工作。
2.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泉山街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 ;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泉山街道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負責泉山街道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規章制度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泉山街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泉山街道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牽頭做好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演練、總結和評估等工作。
(3)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負責組織《泉山街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演練和評估工作。
(4)負責泉山街道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各單位組織實施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事件緊急預警發布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泉山街道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泉山街道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泉山街道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臺,收集應急信息,并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8)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和上級領導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向街道委街道政府、應急管理局等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泉山街道政府領導和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街道政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街道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負責與毗鄰泉山街道辦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11)承辦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專家組。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
4.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是處置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機構,指揮由政府主要領導和專項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領導組成。主要職責:
(1)迅速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研究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
(3)根據實際情況和事態發展組織力量,指揮隊伍施救;
(4)對重、特大突發事件及時向街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5)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方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
(6)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向街道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三)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事故后、泉山街道各應急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加強農村及社區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事件后,報請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處置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應急預案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運行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1.機制完善
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整合信息監測預測資源,加強對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泉山街道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泉山街道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泉山街道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居委會要立即如實向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事件相關情況,由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及時上報區應急管理服務中心。
(2)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將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居委會和相關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同時,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
(4)突發事件中出現港澳臺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泉山街道域外的情況時,由泉山街道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街道政府及有關部門,并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2.先期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要立即作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報告。
(2)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事故災難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在向街道相關部門和政府工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及時、有序、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發展或蔓延。
3.應急響應
根據事故災難突發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作出應急響應。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突發事件,應及時發布預警。預警信息應包括事件的類別、可能涉及范圍、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宣傳車、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發布,對于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發出請求,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4.指揮與協調
發生一般突發性事件(Ⅳ)以上均由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報請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綜合應急預案,泉山街道辦政府主任或分管泉山街道政府辦副主任等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居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布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泉山街道辦政府范圍內的社會動員,由泉山街道政府報請街道政府批準。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泉山街道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并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6.應急結束
(1)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經泉山街道或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一般突發事件事故災難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其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三)恢復重建
1.善后處置
(1)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會同事發地村委會、居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會救助
(1)泉山街道政府會同區民政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2)泉山街道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范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保險與理賠。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事件發生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的5日內,向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突發事件調查報告。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5.恢復重建。泉山街道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居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泉山街道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四)信息發布
1.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臺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四、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泉山街道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泉山街道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一)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事件發生后,泉山街道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二)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泉山街道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三)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四)基本生活保障
泉山街道社會事務科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五)醫療衛生保障
1.泉山街道轄區醫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泉山街道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采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凭戎蜗嘟Y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六)治安維護
1.泉山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派出所、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并會同街道公安分局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志;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要設施和重要物資,特別是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警衛及防范保護;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泉山街道政府應當積極組織事發地村或社區,有效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1.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要結合本泉山街道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2.參加預案演練的隊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醫療救護、地震救援、防洪搶險、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行業單位。
3.預案演練從類別上分為自然災害應急演練、事故災難應急演練、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和社會安全事件應急演練;預案演練從形式分為實地仿真演練、機關作業演練和網絡模擬演練。
4.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通過演練檢驗和提高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指揮的綜合能力。
(二)宣傳教育
1.要通過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
2.各有關部門要在中、小學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在村、社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進農村、進社區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3.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內容(涉密內容除外、預警方式和報警電話。
(三)應急培訓
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一次。
(四)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泉山街道政府應對突發事件,運用緊急權力,采取應急措施依法實施監督。
泉山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泉山街道政府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泉山街道辦事處制定,泉山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與實施,并上報街道應急管理局、街道政府備案。街道有關部門和各村委會、居委會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泉山街道黨工委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四)獎懲機制
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預案修訂
根據形勢發展,可及時修訂本預案。
泉山街道辦事處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