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業,各雙管單位,機關各站(辦):
現將《畢郭鎮2023年度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畢郭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畢郭鎮2023年度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我鎮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鎮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煙臺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招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畢郭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畢郭鎮轄區內一般以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并有效與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四)工作原則
應對突發事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預防第一、預防和救助相結合,快速反應、高效應對,科技支撐、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則。
(五)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畢郭鎮鎮域情況的科學分析,將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類。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類。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工商貿等企業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建筑施工、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六)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畢郭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畢郭鎮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二、應急預案體系
畢郭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四部分:
(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畢郭鎮黨委政府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畢郭鎮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起草,經畢郭鎮黨委會議通過后實施。
(二)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各領域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單位的預案。由牽頭單位與支持單位共同制定,經畢郭鎮黨委會議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應急保障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單位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站辦與相關單位共同制定,經畢郭鎮黨委會議批準后實施。
(四)總體及專項應急預案
總體及專項應急預案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鎮政府有關業務站辦、工作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鎮黨委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鎮相應業務站辦備案。總體及專項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三、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畢郭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和鎮長擔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按照各自業務分工和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應急組織和傳達相關指令。
(3)負責組織全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修改、審定、發布、修訂等工作。
(4)負責抓好全鎮應急項目建設,并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事件超出鎮應急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并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事件工作中協調與市委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聯系。
(7)部署和總結畢郭鎮年度應急管理工作。
(8)整合全鎮各專項突發事件處置資源,建立健全各專項突發事件分支牽頭指揮站辦,規范完善其職能,強化其作用,形成統籌安排,協調一致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二)辦事機構
1.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畢郭鎮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應急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2.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畢郭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負責組織《畢郭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有關單位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演練和評估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各單位組織實施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3)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畢郭鎮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臺,收集應急信息,并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和上級領導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督促落實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
(5)承辦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是處置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機構,總指揮由鎮黨委書記、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專項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擔任,成員由相關站辦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迅速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研究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
(3)根據實際情況和事態發展組織力量,指揮隊伍施救。
(4)對重、特大突發事件及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5)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方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
(6)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向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三)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事故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運行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1.機制完善
各企事業單位和行政村要整合信息監測預測資源,加強對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各行業領域主管站辦負責本領域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領域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村或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相關站辦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企事業單位和村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同時,各牽頭單位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向上匯報。
2.先期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站辦要立即作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畢郭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向市相關部門和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及時、有序、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發展或蔓延。
3.應急響應
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突發事件,應及時發布預警。預警信息應包括事件的類別、可能涉及范圍、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應急廣播、微信群、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發布,對于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發出請求,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4.指揮與協調
發生一般突發性事件以上均由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由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相關單位和事發地村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黨委政府,請求支援。
5.應急結束
(1)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應急領導小組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3)一般突發事件事故災難在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其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后結束。
(三)恢復重建
1.善后處置
(1)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會救助
(1)鎮政府牽頭,協調有關單位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保險與理賠。協調保險公司發揮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事件發生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4.調查與評估
對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的5日內,向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突發事件調查報告。由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5.恢復重建
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信息發布
1.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突發信息及時報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經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統一發布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臺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五、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鎮相關站辦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一)人力保障
1.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建立鎮業務站辦與派出所、衛生院、教委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切實加強雙管單位、企業、行政村、公益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事件發生后,鎮黨委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請求援助。
(二)財力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
(三)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強化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四)基本生活保障
各業務站辦、工作區、雙管單位密切配合,積極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五)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建立覆蓋全鎮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采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六)治安維護
1.鎮綜合治理辦公室、派出所、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事件發生后,協調派出所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志;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要設施和重要物資,特別是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警衛及防范保護;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鎮黨委政府積極組織事發的行政村及企事業單位,有效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六、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1.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鎮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單位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2.參加預案演練的隊伍主要包括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防洪搶險、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應急救援隊伍和派出所、衛生院、教委等雙管單位。
3.預案演練從類別上分為自然災害應急演練、事故災難應急演練、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和社會安全事件應急演練;預案演練從形式分為實地仿真演練和桌面推演。
4.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通過演練檢驗和提高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指揮的綜合能力。
(二)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
2.在中、小學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在村級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進村莊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3.及時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內容(涉密內容除外)、預警方式和報警電話。
(三)應急培訓
做好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一次。
(四)責任與獎懲
1.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畢郭鎮人民政府制定,畢郭鎮應急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與實施,并上報市政府、市應急管理局。畢郭鎮各業務站辦、雙管單位、企業和行政村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畢郭鎮黨委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四)獎懲機制
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預案修訂
根據形勢發展,可及時修訂本預案。
附件:畢郭鎮2023年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畢郭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畢郭鎮2023年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蔣金鐸 鎮黨委書記
劉曉陽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高志毅 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
劉桂祥 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王雪怡 鎮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
盧 鵬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
王軼斐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 員:欒好祥 鎮人民代表大會副主席
蘇曉芳 鎮政府副鎮長
王 磊 鎮人民代表大會副主席
孫紹娜 鎮政府副鎮長
黃玉立 鎮政府副鎮長
王 鍵 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崔帥睿 鎮政府掛職科技副鎮長
徐從法 鎮黨群服務中心主任
劉世東 鎮綜合行政執法副主任
童 軍 鎮財政所所長
李元球 鎮經濟發展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高 娟 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孫韶鵬 鎮應急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秦 群 鎮經濟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宋港遠 幫助工作干部
王 林 鎮派出所所長
梁雪峰 交警大隊七中隊隊長
林 森 鎮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
劉 超 鎮廣播站站長
王培清 畢郭鎮初級中學校長
郭振林 鎮供銷社主任
姜大鵬 鎮公路站站長
杜 霞 鎮衛生院院長
于 婧 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楊祖海 鎮敬老院負責人
楊九強 鎮獸醫站站長
張永愷 聯通公司畢郭營業部主任
宋德曉 鎮郵政局負責人
趙 亮 城子水庫管理所所長
丁海利 鎮供電所所長
蔡孟燕 鎮第一工作區區長
徐春玲 鎮第二工作區區長
高學勇 鎮第三工作區區長
劉希杰 鎮第四工作區區長
李洪軍 鎮水利站負責人
高厚文 鎮林果站負責人
吳建芳 鎮應急辦負責人
路殿才 鎮民政辦負責人
金光耀 鎮綜治辦負責人
孫忠鑫 鎮城鎮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趙 雪 主持鎮經濟發展管理辦公室工作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孫韶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