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招遠市2023年冬季清潔取暖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招政辦字〔2023〕13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駐招有關單位:
《招遠市2023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招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招遠市2023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煙臺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一系列工作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煙臺市2023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2023年,全市清潔取暖改造任務8095戶,其中,城區的城中村、城邊村、棚戶區清潔取暖改造1079戶,農村地區7016戶(詳見附件1);城區建筑節能改造任務5.33萬平方米,農村建筑節能改造任務622戶(詳見附件2)。
二、總體思路
(一)實施清潔取暖改造。按照“先立后破、農民可承受、發展可持續”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尊重民意、注重長效”的原則,堅持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在燃氣管網已經到達的區域且簽訂氣源合同的前提下,實施氣代煤改造;在電網容量充足或供電部門能夠增容保障的區域,實施電代煤改造;在距離較遠、氣網覆蓋不到、電網容量不足的區域實施生物質水暖爐改造。嚴禁發生不先簽訂氣源合同即實施氣代煤改造的行為。
(二)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對長期有人居住、具備改造價值的城鄉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潔取暖經濟負擔,提高居民取暖舒適度。建筑節能改造應選取列入年度清潔取暖改造計劃或已實現清潔取暖的居民,必須采用A級防火保溫材料。城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與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關工程結合開展,統籌規劃,統一推進;農村建筑節能改造要保持膠東鄉村民居傳統特色,盡量采用內保溫方式,確定采用外保溫的,不得選擇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壞原有農房建筑外觀風貌。
(三)落實氣電供應保障。堅持以氣定改,燃氣供應企業應與上游供氣企業簽訂供氣合同,保障采暖季天然氣平穩安全供應。市供電公司要加強城鄉配套電網建設,根據電代煤改造計劃對公共電網進行改造,取暖季前完成增容改造,確保按照用戶需求足額安全供電;要制定冬季取暖保電方案,加強電網運維檢修管理,深入開展電網和客戶用電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應急搶修機制,統籌調配電代煤區域搶修資源,做好突發情況下應急供電保障。
(四)完善監管與長效機制。積極開展清潔取暖改造第三方抽檢督查,對開展建筑節能改造的建筑進行節能審查,校核設計圖紙,檢測改造效果。充分借鑒2021年、2022年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建設,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五)兼顧清潔取暖改造與環境效益。在實施清潔取暖改造過程中,將對我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對人民群眾生活及身體健康影響較大的街道(村居)周邊的重點區域內的散煤取暖用戶優先納入2023年度清潔取暖改造范圍,優先進行改造。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啟動。5月起,組織招標采購工作,嚴格執行《煙臺市冬季清潔取暖技術導則》,明確準入標準和負面清單,招引有資金、有實力、信譽高的企業入圍建設改造項目,確保改造品質。鼓勵本市優秀企業充分發揮地方優勢,積極參與清潔取暖項目建設,提供更加健全的運維服務。
(二)項目實施。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牽頭負責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優先發展氣代煤和集中式電代煤工程,統籌推進工程建設;依據實施方案督導各責任單位盡快辦理項目手續,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組織施工隊伍、施工材料和器具進場施工;加大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力度,通過第三方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建立定期通報工作制度,倒排工期,加快工程進度,確保清潔取暖改造5月底前完成招投標工作,7月底完成工程量30%,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50%,9月底前完成工程量100%。建筑節能改造6月底前完成招投標工作,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30%,9月底前完成工程量50%,10月底前完成工程量70%,11月底前完成工程量100%。
(三)項目驗收。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要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和清潔取暖項目評估要求,于10月底前組織完成設備調試驗收,11月15日前達到運行條件。組織參與年度氣代煤、電代煤等工程的居民簽訂統一制定的承諾書,承諾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不簽訂承諾書的不享受補貼。凡是享受補貼的居民,一經發現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并追繳已享受的補貼資金。在設備安裝中可依規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國家權威取暖設備檢測機構進行抽檢。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同一產品兩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的納入“黑名單”。
四、補貼政策
按標準對清潔取暖改造和運行費用給予補貼,不足部分由相關企業、改造戶或其他途徑合理承擔。市級以上資金采取先預撥后清算的方式撥付。完善以財政投入為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一)氣代煤工程
1.氣代煤工程補貼政策。
(1)基礎燃氣管網建設(含接入)和采暖設備采購安裝總計按照每戶最高補貼4000元的標準補貼給燃氣企業,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比例分擔。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標等約束性文件為準。
(2)對氣代煤用戶按照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氣1.25元每立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000元(氣量800立方米)。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3:7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資金為100元,市級資金為200元,縣級資金為700元。用氣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據實補貼,補貼時間為三年。
(3)對三年實施周期前已通氣使用的氣代煤取暖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關補貼執行。
2.氣代煤工程建設方式
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要按照管道燃氣經營區域與管道燃氣建設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氣代煤工程任務和時限。監督管道燃氣建設單位全面完成氣代煤工程配套燃氣設施建設任務,并做好居民用氣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實施氣代煤工程。對具備管網接氣條件的村居,嚴格落實管網接口和供氣量,加快管網和戶內燃氣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組織編制燃氣應急預案,采取綜合措施提高燃氣應急保障能力,滿足農村清潔取暖氣代煤用戶用氣需求。各鎮(街道)要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清潔取暖氣代煤燃氣工程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燃氣安全監管工作。
(二)電代煤工程。對采用集中空氣源熱泵、熱泵熱風機等熱泵采暖方式的電代煤居民用戶按照本方案予以補貼。
1.集中式電代煤工程補貼政策。集中式電代煤設備及安裝全部由中標單位完成。所需資金按照每戶最高補貼4000元的標準補貼至中標單位,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比例分擔。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標等約束性文件為準。對三年實施周期前已通電使用的集中式電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關補貼執行。
2.分戶式電代煤工程補貼政策。分戶式電代煤設備供應及安裝(含表后線路改造)全部由中標單位完成。所需資金按照每戶最高補貼4000元的標準補貼,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資金為1000元,煙臺市級資金為818元,招遠市級資金為2182元。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標等約束性文件為準。對三年實施周期前已通電使用的分戶式電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關補貼執行。
3.電價政策。居民峰谷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調整。“一戶一表”居民電代煤用戶,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電按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價標準執行。年度周期內,非采暖期繼續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對電代煤用戶按照采暖期用電0.4元每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000元(電量2500千瓦時)。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3:7的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資金為100元,煙臺市級資金為200元,招遠市級資金為700元。用電量不足2500千瓦時的據實補貼,補貼時間為三年。
(三)生物質工程
1.集中式生物質工程補貼政策。集中式生物質采暖改造工程設備供應及安裝全部由中標單位完成。所需資金按照每戶最高補貼4000元的標準補貼至中標單位,補貼資金由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擔。招遠市級財政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為準。對三年實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質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關補貼政策執行。
2.生物質水暖爐補貼政策。生物質水暖爐改造工程設備供應及安裝全部由中標單位完成。所需資金按照每戶3000元的標準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級和招遠市按照1:2的比例分擔。招遠市級財政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為準。對三年實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質水暖爐不按照本方案相關補貼政策執行。
3.生物質成型燃料補貼政策。對集中式生物質工程和生物質水暖爐用戶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噸補貼500元,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000元(燃料用量2噸),其中煙臺市級資金為200元,招遠市級資金為800元,補貼時間為三年。補貼認證方式以發票為準。
(四)建筑能效提升補貼。對清潔取暖項目三年實施周期內開展的城區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按照實際改造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的比例分擔。對清潔取暖項目三年實施周期內開展的農村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每戶5000元的補貼,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擔。具體資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為準,超出部分由改造戶等自行承擔。
(五)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補貼。對清潔取暖三年實施周期內開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項目,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補貼,補貼資金由煙臺市級(含中央)和招遠市按照1:0.85的比例分擔。
(六)其它方式清潔取暖改造工程。對于工程推進過程中其它清潔取暖方式的補貼政策,按照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確定的相應政策執行。
(七)運行補貼。電力部門、燃氣企業等單位要做好取暖季用能的抄表統計工作,確保供暖季后及時發放運行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行專班工作制,負責我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協調指導。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改造全過程提供技術服務,指導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標管理、項目過程管理、考核驗收等工作。各鎮(街道)也要按要求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改一戶成一戶,切實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二)落實工作責任。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統籌轄區內農村和城區清潔取暖改造、建筑節能改造等工作。負責開展調查摸底、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鎮(街道)、村(居)和項目實施主體開展工程建設,協調解決手續辦理、遷占補償等問題;結合實際制定氣代煤、電代煤、集中生物質等改造技術方案,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統一改造,組織落實施工單位和竣工驗收,督導中標企業聘請專業監理單位進行全過程質量把控。做好改造補貼資金籌集、發放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做好清潔取暖運營維護,及時調處化解群眾的相關投訴糾紛,確保群眾滿意。管道燃氣企業是氣代煤工程配套燃氣管網建設的實施主體,對所建設管理經營的燃氣設施安全運行與維護承擔主體責任,經營期間,應制定燃氣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運行、維護、搶修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供電公司是電代煤工程配套電網改造的實施主體。熱力企業是清潔熱源改造建設、熱力管網建設的實施主體。其他各實施主體按照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工程建設,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
(三)規范資金管理。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落實補貼政策,提高撥付效率,及時將工程建設、設備購置、運行費用等各項補貼資金撥付到位,保障清潔取暖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
(四)強化工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清潔取暖相關設備、設計、建設和運行標準,加強對清潔能源取暖產品質量、準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期運營服務等方面跟蹤管理,形成完善的監督管理和約束機制,確保清潔取暖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安全及運行安全。深化落實“雙安全員”(改造企業安全員和村級安全員)制度,著力發現和整治問題隱患,確保設施、設備安全。加強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設,組織供熱、供氣、供電等企業建立聯勤聯動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應急能力。
(五)嚴格監督考核。各鎮(街道)要摸清底數,逐戶建立臺賬,嚴禁弄虛作假。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加強工作調度,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慢、落實不到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在全市通報、約談、問責,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六)注重宣傳引導。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繼續開展“訪民問暖”“百萬農戶溫暖行”活動,廣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宣傳傳統燃煤危害,幫助群眾算好環保賬、經濟賬、安全賬、生活質量賬,凝聚清潔取暖共識。做好群眾反映問題解釋工作,做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加強輿論引導,防止網絡不當不實炒作,形成正確輿論導向。
附件:1.2023年全市清潔取暖改造計劃表
2.2023年全市建筑節能改造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