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改革攻堅看招遠”系列新聞發布會,聚焦市自然資源局2023年耕地保護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以來,我市主動適應耕地保護新形勢新要求,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奮力開創縣域耕地保護工作新局面,先后榮獲省、市兩級耕地保護激勵縣榮譽稱號,累計獲得激勵資金1670萬元,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堅持“一體化”全域治理,守穩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推進土地綜合整治“消存量”。積極推進以鄉鎮為單元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探索盤活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實施總投資2.5億元的齊山鎮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示范鎮建設項目,對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進行整體設計、綜合治理,促進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持耕地總量平衡“防減量”。堅決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要求,嚴格管控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園地、林地等其他農用地,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加大補充耕地后期管護力度,累計投入資金350余萬元,用于耕地占補平衡項目后期管護。建好高標準農田“優現量”。按照突出重點、集中連片、整體推進的原則,農業農村部門選取辛莊鎮、大秦家街道等 5 個鎮街作為建設重點,統一開展水源灌排、防災抗災、土壤改良、道路硬化等工程。目前,我市已累計投入資金6966萬元,建成高標準農田4.65萬畝、受益村莊45個,同時今年新承擔了省級高標準農田整縣推進示范項目,建成后將實現全市具備建設條件的高標準農田“全覆蓋”。
堅持“一張圖”全程監管,織緊織密耕地保護籬笆。聚焦事前公開,推動鎮村“耕地落圖”。為幫助鎮村直觀了解轄區內現狀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的布局,我市按照“一鎮一圖、一村一圖”的標準,制作700余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示意圖,在各鎮村進行張貼,并逐村進行“點對點”培訓,指導村干部看圖、識圖、用圖。聚焦事中查控,用好監管“智慧天眼”。常態化開展耕地保護季度遙感監測,以省自然資源廳“空天地”管理系統為依托,通過影像數據與實地踏勘相結合的方法,及時發現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情況。運用GPS移動執法動態巡查設備,實時采集違法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2019年以來連續4年耕地總面積“穩中有增”,有效制止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聚焦事后懲戒,打造執法“尖刀利劍”。加大耕地保護執法力度,深入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問題集中整治行動,做到發現村民違法違規占地問題移交職能部門,發現失職瀆職、違紀違規問題移交紀委監委,發現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公安部門,實現有案必查、查處必嚴。
堅持“一盤棋”全面謀劃,落實落細耕地保護機制。四級聯動建強一支隊伍。扎實推進耕地保護“田長制”,建立了市、鎮街、村和網格四級“田長制”管理體系,設立各級田1500余人,織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耕地保護“責任網”;明確田塊區域“守護人”,將在各村宣傳欄和醒目位置設立田長公示牌1400余個,詳細標明田長姓名職責、聯系方式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真正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落實到責任人、責任地塊和責任網格。宣傳引導達成一種共識。線上線下多渠道發布耕地保護、糧食安全等政策內容,印發《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保護明白紙》4000余份,《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切實加強耕地保護的公告》700余份,在日常巡查中,向群眾宣傳土地知識、講解法律法規,引導全民樹牢耕地保護理念。考核獎懲明確一套制度。建立耕地保護責任考核機制,出臺《招遠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與耕地保護激勵資金等掛鉤,組織逐級簽訂責任狀,將耕地保護任務作為剛性指標實行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
答記者問——
記者:請問什么是耕地進出平衡,如何落實進出平衡?
發言人:耕地“進出平衡”是指除國家安排的生態退耕、自然災害損毀難以復耕、河湖水面自然擴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沒外,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應當通過統籌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整治為耕地等方式,補足同等數量、質量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
“進出平衡”首先在縣域范圍內落實。縣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編制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明確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規模、布局、時序和年度內落實“進出平衡”的安排,并組織實施。方案編制實施中,應充分考慮養殖用地合理需求;涉及林地、草地整治為耕地的,需經依法依規核定后納入方案,涉及承包耕地轉為林地等其他地類的,經批準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發包方依法與承包農戶重新簽訂或變更土地承包合同,以及變更權屬證書等。
記者:在耕地保護工作中,對永久基本農田的管制要求有哪些?
發言人: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通知要求,國家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保護制度。結合遙感監測和國土變更調查,全面掌握本區域內永久基本農田利用狀況。
永久基本農田現狀種植糧食作物的,繼續保持不變;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明確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范圍,現狀種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糧食作物的,可以維持不變,也可以結合國家和地方種糧補貼有關政策引導向種植糧食作物調整。種植糧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和符合國土調查的耕地認定標準,采取糧食與非糧食作物間作、輪作、套種的土地利用方式。
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 (記者 王志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