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益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及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慈善事業在第三次分配、促進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山東省慈善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煙臺市《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充分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招遠市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及建議。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您可以通過以下途經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點擊“我要提意見”在線提交意見建議;
2.電子郵件:zysmjzzglbgsadmin@yt.shandong.cn
3.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招遠市溫泉路128號金融大廈11樓招遠市民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
4.聯系電話:0535-8245703
如有提出意見或建議的社會公眾,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招遠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招遠市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及建議,期間未收到意見建議。
招遠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
《招遠市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解讀
一、制定背景
黨中央高度重視慈善事業發展,把慈善事業作為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將發展慈善事業作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市在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與新發展階段的要求相比、與萬億新征程上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相比還有差距不足。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建設公益慈善城市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機制、激發慈善活力,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了《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決策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山東省慈善條例》《煙臺市關于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制定。
三、出臺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益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慈善事業在第三次分配、促進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設新時代公益慈善城市。
四、重要舉措
《實施意見》通過設制定主要目標、明確主要任務、強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系統推進公益慈善事業發展。
第一部分,主要目標。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標尺,梳理了4大方面16小項的指標體系,制定了我市公益慈善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著力培塑“慈善金都 與愛同行”的高品質金都慈善名片。爭取到2026年底前新時代公益慈善城市建設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系統實施“六大行動”。一是實施慈善組織穩增行動。通過加強政策宣傳、優化審批流程等積極穩妥推動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工作,通過購買服務、公益創投、教育培訓等方式支持慈善組織發展。二是實施慈善募捐拓面行動。持續開展“愛心一日捐”等常態化募捐活動,建立應急募捐機制,鼓勵發展慈善信托,不斷豐富網絡募捐、義拍、義賣等捐贈形式;探索社區基金建設,大力推進鎮街在社區基金中的主導作用,利用社區基金“善資源”撬動“大治理”,匯聚“小資金”溫暖“大民生”。三是實施慈善項目提質行動。聚焦民生保障,健全完善慈善幫扶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加快慈善資源向國家重要戰略領域和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領域傾斜,推動慈善力量助力鄉村振興、文明城市建設等領域;實施“慈善+”發展模式,引導慈善組織圍繞養老服務、兒童關愛、殘疾人康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領域開展公益慈善項目。四是實施慈善主體賦能行動。建立捐贈激勵機制,設立招遠慈善榜,定期開展褒揚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加強慈善工作隊伍建設;完善志愿服務體系,促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常態化、專業化發展。五是實施社區慈善培育行動。加強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力度,豐富社區慈善服務載體;推行社區慈善基金設立,推動慈善資源向基層流動;支持社區(村)策劃實施公益慈善項目或活動,拓寬慈善參與基層治理途徑。六是實施崇善文化浸潤行動。加強慈善陣地建設,依托社區、公園等公共場所打造慈善地標、慈善空間;開展全域慈善文化建設,引導慈善融入市民生活,推動慈善文化傳承和創新;優化慈善生態環境,鼓勵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為慈善活動提供場所和便利條件;嚴厲打擊以慈善名義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牢牢把握慈善事業發展正確政治方向,將黨的領導貫穿慈善工作全過程各領域,將發展慈善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公開制度。加大《慈善法》普法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六大行動”作為《實施意見》的主要任務舉措具體會產生的影響
一是將會推動招遠市慈善組織力量更加壯大,領域更加全面,運行更加規范,品牌更加突出,通過“慈善+”發展模式,引導慈善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關注養老服務、兒童關愛、殘疾人康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領域,2024年招遠市5家慈善組織,開展慈善項目19個,支出慈善資金363.29萬元,受益群眾27989人。《實施意見》出臺后招遠市慈善組織數量將年均增長15%以上,涉及教育、助殘、助困、社會工作等方面,到2026年慈善項目預計將達到35個,支出慈善資金750萬元,直接受益群眾5萬人左右。二是將會顯著提高公眾的慈善參與度,參與慈善方式更加多樣化,包括捐款、志愿服務等,在全社會形成參與慈善的良好氛圍。截至2024年,招遠市共有志愿服務組織24個,社區基金22支,《實施意見》出臺后招遠市社區慈善基金數量每年將增長10%以上,志愿服務組織預計達到30個,爭取每個鎮街擁有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2個;積極開展慈善服務,爭取年均服務達到3萬人次;志愿服務項目總數達到2.8萬個;將打造慈善鎮街各1處、慈善社區(村)等地標5處以上;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率達到100%,將公益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褒揚制度全面落實,全社會崇善、向善、行善蔚然成風。
六、政策性文件中的關鍵詞、專業術語
《實施意見》中所稱的慈善信托屬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
七、政策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招遠市民政局社會組織和慈善事業科 張永磊
聯系電話:0535-824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