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起,煙臺市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報銷政策,通過降低普通門診起付標準、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比例、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等舉措,更好滿足參保職工門診醫療需求,整體降低職工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降低普通門診起付標準。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職工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由500元、800元、800元分別降低至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標準仍然實行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合并計算。
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在職職工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由75%、65%、55%提高至80%、70%、6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比在職職工提高5個百分點,即:85%、75%、65%。
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最高支付限額。一個自然年度內,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普通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300元分別提高至5000元、6000元。(記者 劉萍萍 通訊員 孫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