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全民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改善建筑垃圾和雨雪自然災害產生的垃圾有關問題”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問題。目前招遠市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垃圾消納場1個,位于金龍路西側,占地51.72畝,庫容110萬噸,自2021年6月正式啟用。單位按照《關于開展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審查備案的公告》有關規定進行備案,即可運送至建筑垃圾消納場,由消納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覆土;“關于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存放”問題,我市山東招和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已建成建筑垃圾處理中心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線,2023年接收建筑垃圾5.78萬噸,資源化利用4.5萬噸,資源化利用率77.8%。目前,招和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有付費料場可供有需要的企業存放再利用建筑垃圾,具體收費需與招和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協商。
二、“關于積雪傾倒堆放”問題。根據《招遠市城區冬季道路清雪防滑指導手冊》要求,“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確定各自轄區的積雪臨時消納場;城區專業化清雪隊伍應在24小時內將重要區域、重要主干道兩側的積雪適當外運處置,使用或租用大型運輸車輛將積雪傾卸至各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消納場。”,提案提到的天府路和普照路以南路段為環衛中心負責清雪,綜合執法局將督導環衛中心增加清運頻次,確保積雪及時清運,道路暢通。下步,市城區冬季清雪防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大督導力度,聯合市政府督查室、宣傳部等部門加大督導力度,確保做到“專業化清雪應達到“三凈、四無、三不”標準,即:路面凈、便道凈、路牙凈;無遺漏、無結冰、主干道無堆放積雪、暫存積雪無垃圾雜物覆蓋;清雪不得損壞路面,含融雪劑積雪不得倒入草坪、花池和樹坑內”。
根據您的提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進一步加大對建筑垃圾消納場宣傳力度;同時,持續做好積雪清掃的督導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能在今后一如既往對我局工作給予關心支持,并提出寶貴意見。
招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