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民政局、各鎮街民政辦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煙民【2021】6號)開展經濟困難老年人申報及管理工作。經濟困難老年人待遇分為生活補貼(免申即享)、護理補貼兩部分。
生活補貼辦理流程為:基層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每月比對低保人員名單,當低保對象年滿60周歲前一個月,基層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將其增員至經濟困難老年人,于次月發放補貼,并告知本人,讓其了解相關政策,知曉補貼緣由。全過程無需群眾提供任何材料,免申即享。
護理補貼辦理流程為:在辦理生活補貼的同時,告知本人攜帶身份證及時到評估機構進行能力評估,鎮民政部門對接評估機構,及時公示評估結果,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待遇,于次月發放,無需群眾提供任何材料。
群眾新申請低保待遇,擬辦理人員年滿60周歲的,生活補貼、護理補貼的辦理,在低保審批當月按照以上流程辦理,與低保金同月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