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人民政府
關于《趙書策烈士紀念碑保護范圍
劃定方案》的批復
招政字〔2024〕19號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你局《關于公布趙書策烈士紀念碑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的請示》(招退役軍人〔2024〕3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趙書策烈士紀念碑保護范圍劃定方案》。
二、趙書策烈士紀念碑保護范圍以趙書策烈士紀念廣場勘測定界圖(所在圖幅號:4132.575-524.250)紅線基準線為界,東北至進村水泥路,東南至鄉村水泥路,西南至現圍場外1.5米,西北至現圍場外1.5米,面積為660.3平方米。
三、你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工作,保持陵園莊嚴、肅穆、清凈的環境和氛圍,防止陵園被非法侵占。
四、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烈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烈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
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烈環境和氛圍活動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和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勸阻,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原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批復。
招遠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