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匯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經查,本機關在依法調查招遠市基層衛生系統提升建設項目中供應商涉嫌串通投標行為期間,你公司分別于2025年7月8日和2025年8月9日向本機關提交的對投標文件機器制作碼相同原因回復函中,內容前后不一,相互沖突,存在提供虛假情況的行為。以上事實有相關證據在案佐證。
你公司上述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六)項“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633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繳款憑證15日內自行到就近銀行繳納。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招遠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招遠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招遠市財政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