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2024年招遠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招遠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qwang.com.cn/)查閱或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招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聯系,電話:0535-8240318。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招遠市牢牢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務實篤行、守正創新,充分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優服務、強監管的作用,開創政務公開工作新局面。
(一)主動公開方面。根據《2024年招遠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逐項抓好推進落實,積極開展創新提升行動,推動政務公開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健全主動公開審查、政策留言板辦理、政務新媒體監管等系列制度規范,2024年,共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490余條,包括政策性文件16條、重點領域信息4108條、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1800余條等等。豐富“政策金解”品牌,組織媒體、專家、負責人等從多角度開展解讀,發布解讀材料31件。辦理網民留言415件,持續回應群眾關心關切。
(二)依申請方面。圍繞平臺管理、答復辦理、備案審查、復議訴訟等細化工作規范,提升辦理質效。2024年,全市共辦理依申請公開149件(含上年結轉11件),新收辦件同比減少32.7%,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土地征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方面,其中予以公開62件、部分公開24件、不予公開8件、無法提供51件、其他情形1件,結轉下年辦理3件。所有辦件均依法依規答復,未收取政府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梳理法律法規規章關于以市政府為公開主體的各項規定,編制《招遠市人民政府主動公開事項目錄》,梳理公開事項155項,明確公開內容、依據、時限、責任等內容,并根據立改廢釋情況動態更新。強化規范性文件統一發布平臺內容管理,清理失效規范性文件4件。拓展政府文件數據庫場景化應用,對惠企政策進行最小顆粒化拆分,助力實現“直達快享”。
(四)平臺建設方面。嚴格對照《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要求,健全信息公開專欄內容更新保障機制,持續更新網站錯敏詞庫;清理關停政務新媒體賬號15個、保留10個,提升原創比例和內容質量,實現關注量、閱讀量等明顯增長。強化政府公報庫數字化建設,優化精準檢索、歷史查詢、電子版下載、移動端適配等功能。按照“六個一”標準,統籌推進政務公開專區標準化建設,滿足群眾獲取信息需求。
(五)監督保障方面。全面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政府會議專題聽取匯報。用好“煙臺政務公開學習平臺”,圍繞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政府網站和新媒體管理等內容開展業務培訓。連續第8年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重點強化對政策解讀質量評價。積極開展社會評議,通過“政務公開體驗官”“調查征集”等渠道,主動收集意見建議。2024年,未出現因信息公開不到位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 | 4 | 1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2882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43691 | ||
行政強制 | 1297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4554 |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131 | 5 | 0 | 0 | 0 | 2 | 13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1 | 1 | 0 | 0 | 0 | 0 | 6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1 | 1 | 0 | 0 | 0 | 2 | 24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5 | 4 | 0 | 0 | 0 | 0 | 49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138 | 6 | 0 | 0 | 0 | 2 | 14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1 | 1 | 1 | 3 | 6 | 3 | 1 | 1 | 0 | 5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依申請公開數量較多,大量信息需跨部門、跨層級協查,答復標準不統一,依申請答復規范程度需進一步提高;二是缺乏多樣化的政民互動渠道,公眾參與的范圍、內容有限,政民互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情況
一是用好“三項機制”,提升依申請公開水平。健全聯合會商機制,嚴格執行《招遠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聯合會商工作機制》,并做好調查記錄,確保對申請內容檢索到位、責任主體明確到位、公開屬性把握到位、答復結果規范到位。建立研判預警機制,定期統計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及時掌握申請主體、申請類型、答復情況、復議應訴情況等,篩查異常信息、分析風險隱患,提出應對措施,及時反饋行政管理相關部門。建全案件分析指導機制,強化府院聯動,定期會商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印發典型案例、組織庭審觀摩、開展專題研討等形式,指導推進相關工作,督促行政機關自覺嚴格依法行政。
二是拓展“三條渠道”,提升政民互動效果。強化政府網站調查征集專題建設,進一步提高調查頻次、豐富征集內容,2024年累計開展各類網上調查征集12次,對行政機關了解相關情況、制定政策產生積極影響。強化政府開放月活動開展,組織2024年度以“政務公開服務實體經濟”為主題的“政府開放月”系列活動,通過網絡直播、流程演示、沉浸式體驗等新穎形式,擴大活動展示面,激發企業群眾參與熱情。強化“營商環境會客廳”建設,打造集“涉企業務服務”“惠企政策宣傳”“特色業務專服”三大功能于一體的“營商環境會客廳”,為企業提供“保姆式”的私人訂制服務,進一步拓寬企業獲取優惠政策信息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嚴格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二)落實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嚴格執行省、煙臺市政務公開工作安排部署,確保《2024年招遠市政務公開要點分工方案》各項內容落實到位。一是以高質量公開推進實體經濟發展。通過“擴大有效投資”專題及時發布政策文件20余條,公布年度5個重大建設項目相關信息50余條。圍繞《關于增強經濟活力鞏固回升向好態勢推動招遠在新臺階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惠企便民政策,開展多形式多角度解讀,不斷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二是以高質量公開助推重點工作落實。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發布農業農村信息30余條、穩崗就業信息180余條、醫療衛生信息50余條、住房保障信息1310余條、養老服務信息60余條、社會救助信息80余條等,全面推進各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累計發布信息1800余條。三是推進主動公開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完成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務新媒體監管等各項制度規范,全面做好主動公開事項梳理,完成市政府及28個部門目錄編制工作,公開底數更加清晰。四是持續豐富政民互動形式。開展“政務公開服務實體經濟”開放月活動,共開展各類活動35場,參與人數超過1100人,收到相關意見建議120余條。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協同聯動的作用,及時轉載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等政務信息130余篇。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1.辦理情況。2024年,在市十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共提出建議138件,其中市政府承辦134件,包含重點建議20件,各類建議已全部答復完畢,答復滿意率100%,建議采納率91.8%;在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共提出提案123件,其中市政府承辦118件,包含重點提案8件,各類提案已全部答復完畢,答復滿意率100%,建議采納率91.5%。
2.公開情況。2024年,各級各部門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情況及總體情況,已全部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專題主動公開,公眾可通過會議編號、承辦單位、標題等要素進行高級檢索查詢。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1.編制完成主動公開事項目錄。一是全面梳理法律法規規章關于主動公開的各項規定,拆解各項公開要素,明確公開層級,并按主體進行分類。二是對以市政府為公開主體的事項進行逐條整理,明確事項名稱、公開內容、依據、時限、渠道、責任等要素。編制《招遠市人民政府主動公開事項目錄》,最終梳理形成涉及10大類32小類公開事項155項,并征求各責任部門意見。三是調度各部門積極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各領域《主動公開事項目錄指引》,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各領域、各部門主動公開事項目錄,28個部門的目錄已編制完成并通過審核。四是根據主動公開事項目錄梳理情況,啟動網站信息清理工作。對網站信息按照政策文件類、動態類、工作推進類等進行分類整理,明確每類信息清理時限,及時清理不需要長期保留的政府信息,實現法定事項全面公開到位、無明確要求的穩妥把握到位,全面降低政務信息匯聚風險。
2.打造“政策金解”品牌。按照煙臺市“一區(市)一品”的建設要求,創新探索政策解讀新路徑,不斷豐富“金政公開”政務公開品牌內容。升級政策解讀專題展現形式,制作圖表、動漫、視頻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多元化政策解讀信息140余條,解讀率達到100%;創新開展政務可視化直播工作,以“政務直播帶貨”的形式將政策、信息、指南送到企業和群眾手中;組織負責人、專家、媒體評論員通過不同角度開展解讀,錄制“政務訪談”“專家解讀”等多期解讀訪談節目,進一步提升政策解讀實效;強化解讀質量,制作的《漫說政府信息申請》《社會保險政策解讀》兩個作品入選為山東省優秀政策解讀案例。
3.建立“閱辦聯動”政策發布機制。建立政府文件數據庫政策文件“閱辦聯動”工作機制,由政策制定單位將政策內容涉及的政務服務事項、惠企利民政策進行關聯匹配。梳理篩選出支持“閱后即辦”的政策文件后,對每一項政策文件中涉及產業扶持、資金補貼等辦事事項的政策內容進行標注,在政府文件數據庫政策文件發布頁面相關政策內容后設置“立即辦理”按鈕,公眾點擊按鈕后即可精準跳轉到政務服務平臺或煙臺政企通政策兌現平臺對應的辦事服務事項,通過全方位完善平臺服務功能,確保企業方便快捷、精準無誤地享受到政策紅利。已篩選出21條支持“閱后即辦”的政策文件,并將支持的83項文件涉及的政務服務事項、政策兌現事項進行關聯匹配,有效提升了政策文件庫應用實效。
(五)年度報告數據統計需要說明的事項
我市無數據統計需要說明的事項。
(六)本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我市無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七)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
我市無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