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臺市民政局印發的《2025 年全市社會救助領域群 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煙民函〔2025〕 13 號)、《煙臺市社會救助規范化提升年行動實施方案》(煙 民函〔2025〕14 號)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 工作要求:
一、總體工作目標
認真研究學習煙臺市民政局印發的《2025年全市社會救助 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煙臺市 社會救助規范化提升年行動實施方案》,根據文件精神精心組 織,統籌規劃,做好各項工作的布置和實施,通過強化規范管 理,切實履行好相關職責。同時要按照省民政廳、省紀委監委煙臺市民政局相關部署要求,在鞏固“人情保”“關系保”“政 策保”問題集中整治成果基礎上,繼續將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 問題作為2025年在全市集中推進的群眾身邊具體實事抓緊抓 好。
二、時間節點及督導方式
( 一 )動員部署階段(4月30日前)各鎮(街)接到 通知后要及時召開相關人員會議,部署學習《2025年全市社 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煙 民函〔2025〕13號)、《煙臺市社會救助規范化提升年行動 實施方案》(煙民函〔2025〕14 號)等文件精神,明確工作目標,將綜合治理與集中推進群眾身邊具體實事中的“整治社 會救助不到位”問題一體推進,為我市社會救助工作長足發展 奠定堅實基礎。
( 二)自查調整階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鎮(街) 應根據自身情況,采取線上線下齊發力的方式,確保救助工作 規范開展。線上依托山東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深化 “數字監督”,及時精準核查處置死亡、服刑、重復保障、重 病重殘等預警信息。線下規范申請受理、家庭調查、審核確認公開公示等各個環節流程,重點對社會救助不到位、政策執行 不規范、貪污侵占救助資金、信訪矛盾化解不力、工作作風不 嚴不實等問題重點展開自查自糾。
( 三)檢查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鎮 (街)要按照煙民函〔2025〕13號有關要求,對照其中治理的 腐敗問題、工作作風等問題認真檢查,建立問題臺賬,逐條整 改,民政部門將按照一定比例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檢 查,使整治行動成果常態化、長效化。對于因主觀原因產生的 問題視情節嚴重性將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給紀檢監察部門。
( 四)工作總結階段(11月上旬)。通過召開會議或印 發工作簡報的方式總結、推廣2025年度全市社會救助領域群眾 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成果,不斷提升救助幫扶成 效,切實做好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工作。
三 、工作要求
( 一 )提高重視程度。各鎮(街)要切實擔負起責任進一步聚焦社會救助領域突出問題,持續深化整治整改,切實
防范化解風險,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力爭2025年底,實現我市社會救助政策機 制更加完善、工作流程更加規范、監管舉措更加有力、文化氛 圍更加濃厚、經辦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 提升,群眾可感可及進一步見行見效的社會救助新格局。
(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鎮(街)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總結經驗教訓,探索改進措施,按照每年不少于兩次的頻次開 展村(居)社會救助協理員業務培訓,對社會救助基礎業務知 識及上級文件精神、工作注意事項等進行學習,推動救助政策 在一線規范落實。市民政局將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深入發現問 題,指導幫助糾正。對搞形式、走過場,發現問題不糾正,弄 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堅決查 處違規違紀行為。
( 三)強化工作實效各鎮(街)要認真總結2025年度 全市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成 果,同時將好的經驗做法轉化到實際工作中,通過媒體宣傳電子屏幕、宣傳單、村居廣播等方式不斷提高救助渠道、救助 政策的群眾知曉率,確保遭遇急難問題的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并于10月31日前形成工作總結報市民政局社會 救助科。
( 四)其他事項。2025年度低保、特困復核工作不再單 獨安排,各鎮(街)可根據本方案開展。同時,請各鎮(街) 民政窗口于每月20日前,填報《2025年全市社會救助領域群 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招遠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