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一)核查抗(抑)菌制劑網上備案信息。對轄區內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全部抗(抑)菌制劑網上備案信息進行核查,核對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是否存在“標簽說明書不規范、衛生許可證失效、檢驗報告缺項”等內容,對評價報告中的檢驗項目、檢驗報告內容不齊全或存在錯誤的。對企業已經注銷、產品已經停產的,及時清理撤回網上備案信息,確保消毒產品生產信息與備案信息的一致性。
(二)開展抗(抑)菌制劑抽檢。抽檢工作結合執行國家委托抽檢項目開展,市疾控中心隨機抽檢本地不同企業、不同批次抗(抑)菌制劑產品2件,2024年因抗(抑)菌制劑違法添加被查處的企業必抽,將樣品統一送省疾控中心檢驗。各區市疾控中心隨機抽檢本地不同企業、不同批次抗(抑)菌制劑產品1件,2024年因抗(抑)菌制劑違法添加被查處的企業必抽,轄區內沒有生產企業的,可以從抗(抑)菌制劑經營單位(包括商超、零售藥店、母嬰店、嬰幼兒洗浴店、醫療機構等)抽樣,將樣品統一送市疾控中心檢驗。各區市、單位要重點檢查抗(抑)菌制劑標簽(說明書)是否存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治療功效作用;市疾控中心做好收樣工作,重點檢驗產品是否違規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抗病毒藥物等禁用物質。
二、時間安排
(一)核查抽檢(3月-7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督二科要結合執行年度“雙隨機”抽查任務與專項檢查合并開展,不對生產企業進行重復檢查和抽檢。檢查發現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對違法企業立案查處并責令召回不合格產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二)總結上報(7月底)。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督二科認真總結專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案件查處、備案核查情況,形成專項檢查工作報告,連同專項檢查匯總表,于7月31日前報市衛生健康局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公務郵箱。
三、工作要求
市衛生健康局主動與審批部門建立審管結合機制,嚴格按照規范涉企執法要求,掃碼入企開展檢查。專項檢查結果連同“雙隨機”抽查情況要在政府官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