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劉煥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老年代步車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老年代步車管理相關政策依據
老年代步車屬于低速電動車范疇。目前,國家尚未出臺低速電動車統一國家標準,相關行業標準也不夠完善,導致市場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杜絕不符合掛牌條件的車輛流入市場十分迫切。為規范管理,山東省政府出臺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18〕241號),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全省市場監管領域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版)》,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工作要求。依據《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GB7258-2012),三輪、四輪電動車屬于機動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50號)規定,機動車生產企業實行準入管理,由工信部門負責準入及監督;《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規定,未經準入擅自生產、銷售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由工信部門依法處罰。
二、低速電動車相關工作職能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18〕241號),市場監管部門主要承擔以下任務:對生產銷售企業開展調查摸底;督促企業整改,對無資質生產企業依法取締查封,對有非道路旅游觀光車資質卻違規生產的企業,由市場監管總局依法注銷資質;停止注冊登記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
該實施意見還明確,國家標準出臺三個月后,全省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低速電動車產品,市場監管部門需加強流通領域監督檢查。但因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尚未出臺,相關工作暫不具備開展條件。
三、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2019年1月,煙臺市印發《煙臺市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方案》,從清理整頓生產企業、嚴禁新增產能、整治交通秩序等方面部署工作,并成立工作專班。今年,山東省市場監管局通過《全省市場監管領域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版)》進一步強化工作部署。招遠市市場監管局按照上級部署,持續開展生產銷售企業摸底排查、清理整頓無證生產企業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治理了無序生產等亂象。同時,督促銷售企業落實進貨查驗和銷售記錄制度,核對產品出廠合格證等材料,引導其拒絕銷售來源不明、質量無保障的產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低速電動車產品質量相關投訴舉報。
(二)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我局每年組織對機動車關鍵零部件、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及充電器等產品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2025年制定抽檢計劃,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抽檢14批次,相關工作正有序推進。
(三)強化銷售環節監管。今年我局組織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CCC認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圍繞產品認證及證書有效性等內容,檢查了全市50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同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續深化源頭排查。對轄區銷售企業實施動態監管,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嚴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老年代步車流入市場。
(二)加強政策宣傳引導。通過線下宣講、線上推送等方式,向銷售企業和消費者普及低速電動車管理政策及安全使用知識,提升經營者合規意識和公眾風險防范意識。
(三)嚴格落實標準要求。待國家標準出臺后,嚴格按照規定加強銷售環節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執行新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依法查處,保障車輛上路性能安全。
(四)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與執法協作,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中形成合力,配合查處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老年代步車,實現生產、銷售、使用全鏈條監管。
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繼續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