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煙臺市特困人員認定細則》(煙民[2022]2號),將特困人員救助有關申辦情況予以公示。
一、辦理事項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二、辦理條件
具有開發區常住戶口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應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除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高齡津貼、優撫金、計生獎勵和特別扶助金等社會福利救助撫恤補貼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認定為無生活來源。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法定義務人為特困人員;6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對象;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應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三、保障標準
自2024年1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497 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 1221元;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一檔(全護理)調整為每人每月 772 元,二檔(半護理)調整為每人每月 385 元,三檔(全自理)調整為每人每月233元 。
四、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
3、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4、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殘疾人證》。
五、辦理流程
申請人應當向本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 (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在提出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意愿時,經申請人授權后,由鎮 (街)通過“一門受理”登記分辦,提請區民政局開展經濟狀況核對;經核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鎮 (街)民政辦通知申請人正式提交申請,鎮 (街)按程序 10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對擬確認為特困人員的,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決定。對公示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重新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組織民主評議,在 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重新公示。對確認為特困人員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應當為其建立完善的救助供養檔案,并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給予相應的救助供養待遇。對不予確認為特困人員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作出決定 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六、辦理時間
夏季(5月-10月)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11月-次年4月)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七、辦理地點、聯系方式
羅峰街道辦事處:0535-2705952;招遠市文化路6號
泉山街道辦事處:0535-8163851;招遠市泉山路88號
夢芝街道辦事處:0535-2722607;招遠市玲瓏路236號
溫泉街道辦事處:0535-8155977;招遠市初山東路156號
大秦家街道辦事處:0535-8385972;招遠市泉山東路66號
張星鎮人民政府:0535-8032013;招遠市張星鎮珍珠路999號
辛莊鎮人民政府:0535-3452309;招遠市G228與Y049交叉口西北方向134米
夏甸鎮人民政府:0535-8425379;招遠市政通路3號
蠶莊鎮人民政府:0535-8320979;招遠市蠶莊鎮蠶莊村金泰路
金嶺鎮人民政府:0535-8375700;招遠市長安路與政和路交匯處東南
齊山鎮人民政府:0535-8417511;招遠市齊山鎮十字道便民服務中心
畢郭鎮人民政府:0535-2909867;招遠市畢郭一村畢郭鎮人民政府
阜山鎮人民政府:0535-8355686;招遠市金阜路與興業路交匯處東
玲瓏鎮人民政府:0535-8362833;招遠市金河路與留仙街交匯處附近西北
市民政局:0535-8213725;招遠市溫泉路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