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 | 招遠市文化和旅游局 | ||||||
機構性質 | 行政機關 | 主體類別 | 法定行政機關 | ||||
法定代表人 | 遲義賢 | 經費來源 | 財政全額撥款 | ||||
單位地址 | 招遠市府前路128號 | 投訴舉報電話 | 0535-8213601 | ||||
隊伍編制 狀況 | 本單位行政執法崗位編制8人,實有行政執法人員8人,取得山東省行政執法證件2人。 | ||||||
執法的主要依據 | 《行政許可: 《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 利用不可移動文物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活動,舉辦者應當編制文物和環境保護方案,根據文物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 文物商店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依法進行管理。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第八條 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必須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電影產業促進法》(2016年11月通過)第二十四條:“……企業、個體工商戶具有與所從事的電影放映活動相適應的人員、場所、技術和設備等條件的,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批準。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國務院令第228號,2017年3月修改) 第十五條:“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審批。 行政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八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旅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旅行社條例》第四十一條 旅游、工商、價格、商務、外匯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管理,發現違法行為,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文物經營活動的管理,對典當行、拍賣公司、文化市場、舊貨市場、藝術品市場等單位和場所內可能涉及非法文物交易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 文物商店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依法進行管理。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條 從事出版物儲存、運輸、投遞活動,應當接受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并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六條 文藝表演團體申請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應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職演員和器材設備,并向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 ||||||
委托執法 情況 | 是否實施 委托執法 | 否 | 受委托執法 單位名稱 | ||||
受委托執法 機構的性質 | 經費來源 | ||||||
受委托執法 機構執法 人員情況 | |||||||
委托執法 依據 | |||||||
| 索引號: | 1237068577974757XK/2025-03722 | 成文日期: | 2025-08-30 |
| 發布機構: | 招遠市文化和旅游局 | 組配分類: | 主體資格清單 |